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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办信用卡透支不还 银行告单位虚开员工收入

4人办信用卡透支不还 银行告单位虚开员工收入

分别办理交通银行信用卡后,李某等4人透支7万多元不偿还。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认为,君飞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飞公司)曾给4人开过收入证明,应对4人的透支承担赔偿责任。昨天,该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君飞公司称他们根本不认识这4人,也从没有虚开过收入证明。

  开庭前,交通银行的代理人向记者展示了4份收入证明,4张证明都是君飞公司的抬头,内文是用电脑打印出来的。李某的证明内容为,李某为我单位副总经理,每月实际综合收入11000元。其他3人分别为公司各部门经理,收入均为8000元以上。证明的落款是君飞公司公章,代办人是一名叫“于兰”的女士。

    据银行业务员回忆,2005年10月19日到22日期间,于兰先后拿着上述材料到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在审查过程中,银行曾给君飞公司打过电话核对收入,最终也是按申请表上提供的通信地址将4张信用卡寄给君飞公司。但截止到今年6月,银行业务员发现君飞公司的4张信用卡已累计透支7.2万多元。当时再给4人打电话却发现永远关机。

    “银行办信用卡的依据就是收入证明,如果收入证明是假的,开证明的单位就应该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持卡人不能偿还,单位就该负责偿还。”银行代理人说。

     君飞公司当庭指出银行所说的君飞公司根本与他们无关。他们公司既没有叫于兰的人也没有李某等4名员工,更没有为他们开过虚假收入证明。君飞公司代理人拿出公司公章,经过比对,与银行提供的证明上的公章不一致。君飞公司称,可以断定李某等4人是在恶意透支,应该是刑事案件。君飞公司对被诉非常气愤,称该诉讼是一场滑稽的诉讼,并指责银行没有认真审查申请人的资信状况,起诉君飞公司是将银行内部管理不严导致的风险恶意转嫁给企业。因双方分歧较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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