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24个月不良信用记录从何而来?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你查询过自己的信用报告吗
我每个月都在按时还款,但是几个月前银行通知我说欠了300多元没有还,我一头雾水,但还是去把欠的钱还上了。然后每月仍然按时去还款,可是几天前,银行又通知我,说我还欠15元。我这才决定到银行去查查我到底每月该还多少钱。
这一查,让我得到了一个吃惊的消息,我在银行已经有了24个月的不良记录,我的个人信用受到了很大影响。
每月欠银行几十元使我的信用度受损
2003年7月,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我,因买房向某银行昆明市西昌路分理处贷款。2003年年底,银行寄来一封信,告知我利息上调后还款增加的数额。之后我每月按照新的还款数还款。但我不知道每年利息上调后还款额都要增加,加之从此再没有收到银行的来信,所以我一直在按第一次调息后的还款数还款。
直到那天我到银行询问时才知道,我现在的还款额已经比当初签定贷款合同时多了60多元。也就是说,我每个月都在还款,但每个月都欠银行几十元,如此累计,便形成了我24个月的不良记录。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我,今后我要再贷款将受影响,因为我的信用度有问题。
我向银行信贷员申辩,这24个月中,除了因为出差没有按时还款外,更多的是因为自己不知道每月该还多少钱造成的。贷款以来,只收到银行的一封信和4次催款电话。因此,我认为我的信用度受损是因为银行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但银行信贷员却说,他们客户那么多,不可能通知到每个人。
于是,我向银行客服热线投诉,但对方不接受投诉,说他们的各网点都会公布人民银行的调息数,自己应该去计算。而且根据合同规定,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银行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
但是,我向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的一些贷款户了解,他们每月都会收到银行的短信,提醒他们银行将在几月几日扣款,请客户准备好钱。如遇国家利率调整,银行也会提醒客户注意还贷数额的变化。
如果这家银行尽到告知义务,我就不会不断欠款而使信用度受损。
有借贷关系就会有个人信用报告
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的一位负责人对我说,像我这样有稳定收入的人,本来是各家银行相互竞争的客户,但是因为有“不良记录”,银行就可能会以此为由拒绝给予再次贷款或减少贷款数额。他说,目前我国对此还没有出台相关法规。在国外,这样的记录将保存7年。
2006年1月,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开始运行。这个全国联网的数据库,使每一个人只要和银行发生借贷关系,都能在国内任何一个地方和任何一家商业银行的信贷网点查到个人的信用报告。
“如果你向银行借钱,银行就需要了解你是谁,要判断你是否能按时还款,以前是否借过钱,是不是有过借钱不还的记录等。”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一位处长说,在征信出现前,客户要向银行提供一系列的证明材料,银行信贷员要打电话证实,这样需要两周或更长的时间,银行才能告知是否借钱给客户。但征信出现后,信贷员在征得你的同意后,可以通过征信机构查看你的信用报告,银行需要了解的很多信息都在这份报告中,这样就可以很快答复你,使你快速获得借款。
这位处长说,征信是一个专业的信用信息服务,为了让大家更方便地借钱,各商业银行把各自掌握的客户信用信息交给一个专门的机构汇总,由这个机构给每个人建立一个“信用档案”,再提供给各家银行使用。
我通过身份证在人行昆明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获得了自己的信用报告。报告显示出我的姓名、证件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同时还显示我在银行的贷款信息:何时在哪家银行贷了多少款,还了多少款,还有多少款没有还以及每月还款情况等。另外还有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信息和信用报告被查询的记录。